11月30日,海南发布通知:从12月1日起,《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》。这意味着海南正式全面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、塑料餐饮具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。
说起“禁塑令”,要从2008年的“限塑令”开始,2008年1月9日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《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》,从2008年6月1日起,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、销售、使用厚度小于0.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;自2008年6月1日起,在所有超市、商场、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,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。
2011年7月6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五个部门发布了《关于集中开展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行动的通知》,通知中提到各地要加大处罚力度,严格落实《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》。
2013年4月17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八个部门发布了《关于深化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实施工作的通知》,通知中提到要加大宣传力度,大力营造绿色消费氛围;加强执法,开展全面监督检查;修订相关法规,完善政策保障体系。
2020年1月16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《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》,意见中提出,到2020年底,直辖市、省会城市、计划单列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、超市、药店、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,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,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;到2020年底,全国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;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、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,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。
2020年7月10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八个部门发布了《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》,通知中提及各地要加大工作落实力度,8月中旬前要出台省级实施方案。
从时间线不难看出,国家对于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视、对环保的重视,在政策的推动下,各地也开始发布关于禁塑的通知,时间大抵不同,但都能看出对禁塑的决心和打击力度之大。“禁塑行动”一直在路上,为响应国家的政策以及出于对环境的保护,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和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具势在必行。
注明:部分文章内容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,图片源于网络